浙江交通技师学院
2015年职业资格鉴定培训招生简章
(汽车维修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费享受政府补贴)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浙江交通技师学院2015年职业资格鉴定培训工作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技师、高级技师上半年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5日,培训安排在4月中旬,下半年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培训安排在10月份。
2.中级工、高级工随到随报。
3.培训一般利用周六、周日或晚上授课。
二、报名材料
报名时请递交相应职业(工种)的原有技术等级证、身份证与学历证书复印件(需验原件)、从业工龄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以及4张2寸照片。
三、报名地址
金华市望府街1158号浙江交通技师学院培英楼104办公室。(电话:0579-82173729)
四、培训工种
1、高级工: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焊工、车工、机修钳工、维修电工、电工。
2、技师: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焊工、车工、机修钳工、维修电工、电工。
3、高级技师:汽车修理工、车工、机修钳工、焊工、维修电工。
五、申报条件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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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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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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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续从事本职业10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4年以上的。
3.取得技术员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后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
4.技工学校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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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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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车修理工:
1.高中毕业,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满8年且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满3年。
2.高中毕业,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满12年且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满1年。
3.毕业前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或本专业大专以上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4.取得本专业的中级职称或省级技术能手。
二、汽车驾驶员:
1.初中毕业,连续安全行车15年以上和累计安全行车50万公里以上并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满1年。
2.初中毕业,连续安全行车20年以上和近三年安全行车10万公里以上。
3.取得本专业的中级职称或省级技术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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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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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修理工:
1.高中毕业,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且仍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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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工种申报破格的条件详见有关文件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成教部
2015年3月16日